女巫Beatrice的传说
然而,到了15至17世纪的欧洲,著名得女巫审判开始了,即把一些无辜的女子指控为“魔女”、“女巫”,而处以焚刑或放入锅中活活煮死,其残害女性之众是十分惊人的。
魔女”审判的正式化,是始于罗马教皇伊诺森八世(1484—1492年在位)的咨文规定。他任命多明我会的教士雅各布斯普伦格和亨利克雷默为调查官,实施 了一场令人毛骨悚然的反对“巫术”的酷政。他们说,女巫是同魔鬼缔有密约、并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的 人,是魔鬼的后裔。
从15世纪起,基督教的教士们根据《圣经》中所说“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”的“语录”,对“女巫”发起了持续近300年的迫害。在这黑暗的300年中,无数良家妇女被诬为“女巫”,或被斩首示众,或惨遭火刑。1487年,教会出版了猎巫“专业书籍”《女巫之锤》
Malleus Maleficarum拉丁文Hammer of the Witches – 女巫之锤
根据书中提供的理论,由於“女巫”被魔鬼施了魔法,对疼痛不再敏感,所以就可以对她们随心所欲地施行各类酷刑。如:用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,如果手被烫伤,则说明被告有罪;让被告用手在沸腾的水里取一枚圣戒,然后把手打上绷带和封印,3天后若无痕迹,就无罪等等……
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一种鉴别方法是:将被告捆上手脚,扔进湖里———如果她沉到水底,则表示她无罪;相反如果漂浮在水面上,则表示她受到魔鬼的保佑,必须送上火刑柱。这种荒诞的做法结果是,无论被审判者是否“有罪”,她们都只有死路一条。
在1705年,在苏格兰发生了一起事件,在苏格兰Pittenweem镇,当地铁匠的16岁的儿子Patrick Morton,对他的邻居中的3个人提出了控诉,说这3个人在用女巫的力量向他传达魔鬼的意念,从而折磨着他。
其中一个被控诉的女子的名字就叫Beatrice,当时没有经过任何审判和怀疑,Beatrice直接被禁闭在一个暗黑的城堡(是否是《暗黑之魂》中召唤她边上的那个月光蝶的城堡?),之后经过5个月的拷打,有一天Beatrice突然被释放了,没有人知道她被释放的原因,但是之后她马上就孤独的死去了。
Pittenween Witch Trials 1704-1705
之后,Beatrice成为了一个传说,传说中她是一个千年女巫,而且会变身为一片金色的蝴蝶,而且有能力召唤72种恶魔来为她服务,而她自己,也能被人类召唤来完成召唤者的愿望。(来源于Wiki) 也许这就是Beatice在《暗黑之魂》中出现,作为NPC可以被玩家召唤的原因吧